宜昌市沙巴博彩公司: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序号50)整改情况公示

按照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及省整改工作专班工作要求,现将我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省序号50)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按照《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位于湖泊设计洪水位以下的湖边塘应当划入湖泊保护区加以保护,但一些地方在编制湖泊保护详细规划时,有的未将与大湖相连的湖边塘划入湖泊保护区,有的按照湖边塘被违法填占的事实来划定湖泊保护区,而不要求恢复湖面。
二、整改目标
按照《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将湖泊设计洪水位以下的湖边塘划入湖泊保护区,依法依规加以保护。
三、整改措施
(一)组织各涉湖市对省保护名录内的湖泊保护详细规划进行复核,对湖泊设计洪水位以下的湖边塘未划入湖泊保护区的,按照《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规定划入湖泊保护区,并修正规划成果。
(二)按照省湖泊形态定期监测检查通报要求,对指出的湖泊保护相关问题,依法依规处理到位。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整改措施1完成情况。宜都市、枝江市、当阳市对11个湖泊保护详细规划进行复核,经复核,11个湖泊设计洪水位以下的“湖边塘”均已划入湖泊保护区。
(二)整改措施2完成情况。省湖泊形态定期监测检查通报未通报宜昌市湖泊问题。全面落实湖长责任制,全市共明确县、乡、村三级湖长37名,各级湖长及责任单位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湖泊巡查,严厉打击各类涉湖违法违规行为。
五、验收情况
(一)市级自行验收情况。2022年11月17日,市水利和湖泊局组织相关科室,严格按照省、市验收销号相关工作要求,通过查阅资料的方式,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了市级自行验收,同意通过验收。
(二)省级验收情况。2023年1月16日,省水利厅组织各有关市州,召开了视频验收会议。2023年3月8日,省水利厅函告,省序号50任务整改措施已落实,整改目标已完成。
该项整改任务已完成。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3月13日–2023年3月27日)向宜昌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班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杨泽勋;联系电话:0717–6786369